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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你会从这条路回家,我看天黑了,怕你有事,来接你。”千花走到近前,还没开口,他便主动解释。

千花看着他,不说话。

再好心的人,也是素不相识,做到这种程度就有点过了,千花再迟钝也不会轻易相信。

“我……不记得自己的事,除了你,也不知道还有谁会愿意帮我,所以才做了这些……”他略有些羞涩,很不好意思地对她说道:“能不能……在我恢复记忆之前,容我再待一段时间?我不会吃白饭的,我保证,粗活重活我应该都能做。”

他现在的表情像极了以前的一叶,将自己放得很低地求她。

千花一直有点疑心他是假装的,现在一点儿也不怀疑了。她并没有直接应承,而是瞅了一眼他身上的粗布衣服,问道:“你身上的衣服是怎么回事?”

狐之琬原先穿着极贵重的织金缎,如今换成了不值钱的粗布,虽说他那张脸穿什么差别也不是很大,可她当初刚穿粗布衣服时浑身都觉得刺痛,怎地他看起来丝毫不适也没有?

他连忙回答:“我身上银钱不多,便将那套衣服卖了一些钱,买了几身便宜的衣裳换洗。在你家白吃白喝总不大好,能补偿一点算一点。”

还算他有点良心。千花便不再去想他穿得舒不舒服,琢磨起正事来。

他若是独自前来,离得这么远,必然不会只带不多的钱,所以一定有人跟着。说不定那些人现在已经着手找他了,要是他们找到他,不知道会不会认出她来。

唉,还是早点逃吧,晚上就回去数一数攒了多少钱。

她沉默了片刻,抬脚向前走:“回去吧。”

“我来拿吧。”他自然而然地接过千花手里的菜。

千花没有拒绝。他以前那么坏,能奴役他为什么要放过他?

回到家中,自然又是狐之琬去忙碌,千花则快步跑到楼上开始数钱——加上她当初带出来的,总共还有五千多两,跑路是肯定够用了。

明天就说去上工,带着钱跑路得了……不,先去聚源楼把工钱支了。

去哪里呢?千花并没有想好,反正越远越好。

二楼面向后院的窗户开着,厨房里的香气便传了进来,闻得千花肚子都饿了。程掌柜嫌她吃得多,从来不管饱,半下午就饿了。

她将钱藏好,跑了下去。灶台上已用盘子盖了两盘菜,狐之琬还在忙碌着,千花掀开一盘,偷吃了一点……好好吃,一时便停不下来了。

狐之琬转过头来看了看她,千花叼着筷子,习惯性地垂下了眼。但她很快就开始谴责自己:现在不是以前了,而且是他有求于她,她心虚啥?

于是理直气壮地当着他的面又吃了一筷子。

狐之琬温和地笑了笑。他将刚炒好的一盘菜铲进盘子里,转身走向厨房角落里的一张桌子,那里放着一些瓶瓶罐罐。狐之琬将它们都放到别处,又麻利地将桌子擦干净了,端起灶台上的菜搁到桌子上,对千花说道:“不嫌弃的话就在这里吃吧,我去拿张凳子过来。”

其实一个人在堂屋里吃饭,滋味并不好,千花这么久也还是没习惯。于是她拿着碗筷走到桌边,狐之琬的凳子也搬过来了,她便坐在桌边吃。

她在桌边吃着,狐之琬在灶台边忙碌着,先是做饭做菜,紧接着是打扫——千花做不来家务事,凡事过得去就将就;狐之琬不是,他一定要将每个角落都打扫干净才行。

直到千花吃完了,他还在打扫。

若他不是狐之琬,千花一定会跟他说“你先来吃吧”;可他是狐之琬,于是千花只是默默地放下了筷子,擦了擦嘴,一声不吭地起身。

“一会儿水烧好了,我会同你说一声。”正忙着打扫的狐之琬听凳子移动的声音,望了过来,对她这么说。

这里的人入夜便不能出门,除非年节时有灯会。因而夜里吃过饭便会早早洗漱入睡,他能打听得到她从哪条路回家,必然也打听过这里的人的习惯。

千花两辈子加起来被人伺候了二十几年,依靠自己才不到两年,狐之琬才出现一天,两年形成的习惯顿时烟消云散。

不能怪她懒,实在是……她笨手笨脚的,依靠自己着实不如依靠狐之琬靠谱。横竖也就这么一晚上了,让她再享受一下不用自己动手的幸福吧。

倒是从前完全没想到,他是个这么利索的人,还做得一手好菜。如果他不是那么坏……他偏偏就是那么坏。

于是她心安理得地应了一声:“好。”

这天晚上千花又是很晚才睡——一想到好不容易安稳了一些日子,又要去奔波,她就睡不着。

原以为到了十八岁蛊王就会占了她的身体,然而好久过去了,它再也没出现过。千花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再出现,这些年她也曾偷偷地打听关于蛊王的各种小道消息,可知道它的人太少了,她也不敢张扬,至今一无所获。

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以为有一点点就好;等到有了一点点,又想要更多。她就这样变得贪心起来,尽管为着适应什么都自己来的生活吃了很多苦,千花还是想继续这样生活下去。她贪恋四时景色,贪恋王婆家的八珍糕,贪恋每月程掌柜发给她的不多的银子……她贪恋许多东西,而且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舍不得兑现给蛊王的承诺。

起先她什么也不懂,父兄说什么便是什么;紧跟着满心怨恨;再后来是漫不经心。她从来没有这样认真地活过,从来没有用自己的双眼去看一切,从来没有仅靠自己去做一件小事。每一点新的发现都令她惊喜,每一天都令她更期待将来。

她不愿意被抓回去,重新过那一潭死水般的生活。蛊王这么久没动静,兴许永远不会有动静了呢?她不止一次暗暗地想。

第二天千花早早就起来了——事实上她一整晚没睡着,脸上还挂着两团青黑的黑眼圈。

狐之琬比她起得更早,千花下楼洗漱时,发现厨房里堆了足够吃一整天的菜,热腾腾的早膳已经摆在了厨房的桌子上。

早膳仍旧只有一份,失了记忆的狐之琬似乎打定了主意要讨好她,像个奴仆一样,绝不和她同桌用膳。

尽管贪恋他的厨艺,千花仍旧打算出了门就再也不回来。

狐之琬送她到门口,丝毫没有停住步子的意思,问她道:“我送你过去吧?”

傻子才那么做呢。玉树临风一男子和胖乎乎一女子走一起,那该多么惹眼?她还要不要偷偷溜了?

“不要。”她一口拒绝:“你就呆在家里吧,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她犹豫了一下,又补了一句:“晚上也不用来接我,你住在这里就够惹人说闲话的了,再叫别人看到我们一道回来,还不知会说些什么呢。”

“抱歉,是我考虑不周全。”狐之琬满眼愧意:“你放心,我不会再让你为难。”

千花这才安心地出了门。

千花打定了主意,一见到程掌柜就说缺钱用,问他支工钱。她从工匠专用的门走进工匠间,却见程掌柜没在柜台上,却一脸喜气地在工匠间里同众人说话。

见她来了,程掌柜连忙赶上前来,对她道:“我们又有一桩大生意了。隔壁镇上财主张家女郎要成亲,要打一套出嫁用的头面,他们说了,要上回给吴家小姐做头面的师傅来做。这回他们给的钱不少,好好做,亏待不了你们。”

上回给吴家小姐设计头面的便是千花,她工艺不好,因此只是她将样子画出来,让其他的老师傅去做。

千花一心想着要走,并没放在心上,可现在插嘴说要工钱好像怪得很,便随口问了一句:“多大的生意呀?”

程掌柜伸出两根手指。

“两千?”千花问,分到她手上也不过二十两,算不得很多,可做完整套还不知道要多久呢。

程掌柜道:“两万两。因为是急活,他们也不缺钱,价格才这么高。只是整套头面要半个月内做完。”

千花眼睛瞪得大大的。

两万两?那她岂不是能拿到两百两?这可不是个小数。何况只是半个月……半个月的时间,狐之琬应该不会那么快恢复记忆吧?再说她现在应该也不会轻易被认出来。

千花犹豫了片刻,便决定延后逃走的时间。半个月而已,应当不碍事;她对寻找下一个落脚点可能需要的时间和耗费的银两着实没多大信心,钱么,自然是多多益善。

“真好。”她笑眯眯地说:“张家可说了想要什么样子的头面?”

作者有话要说: ======深井冰的话痨======

糍粑鱼: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千花:啥意思?

狐之琬:呵呵呵呵

☆、钱丢了

忙了一整日,千花走在路上一闭眼就能睡着。迷迷糊糊地推开门,打算晚上不吃饭了洗洗睡就好,一瞧见屋子里的摆设,立即退了出去。

晕了头了,走错门。她一穷二白,房子里哪里来那么多摆设?清江镇的房屋和从前她见到的都不一样,她住的房子一楼正中是堂屋,左右两侧各一间小小的厢房。左侧的厢房给狐之琬住了,右边放了杂物;中间的堂屋里只摆了一张桌子两张椅子,别的一概没有。

可如今那张摇摇晃晃的破旧桌子和椅子不见了,换了一套崭新的;桌子后面摆了一扇屏风,遮住了通往后院的路。两边厢房的门也用隔扇隔了起来,叫人一眼望不到里面。沿着隔扇,也各摆了桌子椅子。

这绝对不可能是她每天住着的地方,它怎么可能这么像样?

她退回到街上,给夜风一吹,清醒大半,仔细看了看四周,又转回身狐疑地望着陌生的房子——这的的确确是她家呀……

“阿花,你怎么站在外面?”狐之琬从屏风后走出来,望着她说道。

等等……狐之琬?

千花又看了一眼房子,终于确定这里确实是她的地盘,尽管豪华了不知凡几。

狐之琬见她一直在打量房子,走到她跟前,半羞涩半谨慎地说:“昨天卖掉衣服拿到的钱,买了一些东西回来。总不能白吃白住你的,一点微薄心意,希望你不要嫌弃。”

何婶竟然没有告诉他他是被她砸失忆的?要是他知道真相,恐怕就不会这么好了。

“你饿不饿?饭菜已经做好了,放在厨房里。”他又道。

说来也怪,原本一点食欲也没有,可他一说起有吃的,千花就饿了。

不是她馋,他的确做得好吃呀。

堂屋弄成这样,就不适合吃饭了,从前谁也不会在堂屋吃饭,到了清江镇千花才习惯这种日子。她抬脚便往厨房走,狐之琬却有些手足无措地出声:“我……我将右边的厢房收拾出来了,腾出来作饭厅,不知是否合你的意。”

千花停住脚,细细地看着他:“你是不是想起来什么了?失忆的人会这么讲究?”

如果他记起来了,那二百两银子就不要了,她得立即逃走。

“并没有。”他急急辩解:“我只是……只是觉得应当这样,也许我家中惯于这种布置。——对了,楼上是你住的地方,我不好上去,所以楼上还是原样。”

他看起来并不像在撒谎的样子,千花这才放心,应道:“这样也好。”转身往右厢房走去。

吃饭仍旧是千花一人,狐之琬大约还在打扫厨房,或者躲在外面;等她吃完了,他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她放下筷子,对格局全然不同的屋子一点儿陌生感也没有,反倒更自在些。养了那么多年的习惯不是能够轻易改掉的,她很努力才适应了清江镇的习俗,然而始终会觉得有些许不自在。

狐之琬虽然失了忆,却还依稀记得一些习惯,倒也挺好的。

反正不是她出钱。

千花心里不是不好奇——以前他总是欺负她,如今连她一眼都像是冒犯,不知是面子上作出来的,还是私底下也这样?毕竟那么多年过去了,他早已不是刚进入太常寺不久任人欺负的少年。

她踮着脚悄无声息地穿过无人的后院,躲在厨房的窗户旁,偷偷往里面看。只见狐之琬坐在桌边,斯斯文文地吃着他自己那份饭菜。千花的桌上有鱼有肉,他桌上只有青菜;千花吃得多,菜就摆了半桌,他面前却只两个碟子——不过是失忆罢了,性子会变得这样多?

千花想了又想,丝毫想不起狐之琬爱吃什么,桌上的两碟菜是不是他的喜好。

看着他吃饭的样子,千花难免有点儿羞愧,如今她的吃相可不怎么好。

厨房里干干净净的,一点儿也不似刚做过饭的样子;若是她自己做饭,此刻厨房一定像是刚被人抢过一般。只是厨房太破旧,狐之琬即使穿着粗布衣裳,坐在里面也让人觉得格格不入。

不管怎样,他至少有那么一点点是真实的。

像来时一般,千花又蹑手蹑脚地穿过后院,回到了主屋。

她走到左厢房,门虚掩着,一推就开了。千花往里面看了看,有点儿失望:左厢房和之前并没有什么不一样,狐之琬将堂屋和右厢房换了个遍,自己屋子里的床却依旧是门板搭在凳子上凑起来的。

千花阖上门,满腹心事地踏上了楼梯。

这天晚上千花滚来滚去又没睡好。她一阖眼就能看见以前的日子,亭台水榭华丽繁复,可她像笼子里那只鹦鹉般,怎么飞也飞不出去。

失忆的狐之琬仍然令她害怕。

他什么也不记得,却还保有着以前的一些习惯,是不是意味着他会很快将一切都记起来?若是这样,她立即带着钱远走高飞是不是更好?那二百两,不要也罢。

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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